☆、第二章·老娘宁拆十座庙,也要毁了这桩婚(6 / 7)
公司上班。我工作的时候很少会想其他事,因为最近的工作量大得惊人。我的顶头上司换成了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人,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在朋友圈晒她那个刚上一年级的儿子,工作上她对我们严格要求毫不懈怠,私底下却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年轻妈妈。
我和程宸的关系在公司不胫而走,我又成功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毕竟来公司不到四个月,我却已经和这里的四个男人产生了纠缠不清的关系,其中还有主管科长和董事长侄子,所以,我也就成为了大家嘴里想靠着男人上位的“□□”。其实我一点也不讨厌□□这个词语,因为能赢得这个头衔的女人,最起码都有一张大部分女人都羡慕嫉妒恨的脸,所以我自觉地认为她们都在夸我长得漂亮。
我从来都不曾期盼过别人如何看待我,我也从来不擅长做大家眼里的好人。这年头,好人太难做了,而当一个好人突然变得不那么好的时候,他会沦落到比坏人还要糟糕的地步,那么我就一直当大家眼里的坏人好了,这样才活得自在。
人活一世,不为讨别人开心,只为活得自在。
我和程宸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发展,一直都和以前一样,因为我已经告诫过他了,不要想着在我的办公桌上放鲜花或巧克力之类的来给我惊喜,也不要在上班期间有事没事就过来串门,我需要的是一段普通的爱情,不是一场秀。所以大部分时候我们都非常规矩老实,更不存在什么眉目传情,只是我们会在一起吃饭,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有时候他会送我回家。我觉得这样很好,没有压力,甚至都不觉得我是在谈恋爱,所以也没有因为我们从朋友变成情侣而感觉不自在。或许这才是适合我和他相处的方式。
只是,我一直都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林木梓,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开口。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顾虑。
林木梓是在八月快接近尾声的时候回来的,我去火车站接的他,这半个月他晒黑了不少,皮肤看上去更加接近小麦色,不再是以前别人嘴里的小白脸了。他回家休息了片刻之后,我为他接风洗尘,聊了一些旅途中的所见所闻。
他说:“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拉萨看一看,不为别的,当你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土地时,你会突然发现,你变得勇敢了。”他举起酒杯,“来,敬我的勇敢!”
我们碰杯,我的酒杯刚送到嘴边,他却突然问了句:“那么,你有没有变得勇敢一点呢?”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事,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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