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1)(15 / 23)
之计就是把她扔在甬道的地毯上,关上房门,回去睡我的觉。她醒来后,什么都不会记得,只会以为自己醉倒在我的房门口,而我在里头睡觉,所以什么都不晓得。然后,她会自己爬起来,识相地回房间。
于是,我将她轻轻放倒在甬道的绿色地毯上。她低声呻吟,接着往前一扑,摔出我的怀抱,嘴里喷出的褐色呕吐物,在我的脚边淹成一大摊。
朵琳整个人顿时变得更重,头往前垂到那摊呕吐物里,几绺金发也浸在其中,活像沼泽里的树根。这时,我才发现她睡着了。我决定往后退,抛下她。毕竟我自己也快进入休眠状态。
那一晚,我下定决心要这样对待朵琳:眼睛看着她,耳朵听她说话,但内心深处要与她分道扬镳。心里面,我要投靠贝琪和她那群天真无邪的朋友。毕竟,本性上,我跟贝琪比较像。
我静静地回房内,关上门,考虑了一下,决定不锁门。终究狠不下这个心啊。
翌晨,我在阴霾闷热的天气中醒来,穿好衣服后,用冷水泼脸,涂了点口红,慢慢打开房门。我以为会见到朵琳躺在呕吐物当中,以丑陋具体的方式证明我的龌龊。
但甬道上空无一人。从这端延伸到那端的地毯干干净净,如往常般浅绿,只有一片不规则的模糊污迹留在我的房门口,仿佛有人不小心在那儿洒了一杯水,但随即把水吸得一干二净。
《仕女生活》杂志社做东的宴席桌摆上了填着蟹肉和美奶滋、对切盛盘的黄绿色酪梨,还有一盘盘生嫩的烤牛肉和鸡肉冷盘。间或端上的雕花玻璃盂里,盛满了黑色的鱼子酱。今早我没时间到旅馆的自助餐厅用早餐,只喝了一杯苦到让我皱鼻的咖啡,所以,这会儿正饥肠辘辘。
来纽约之前,我不曾到过像样的餐馆。我和巴帝·魏勒那类朋友会去的豪沃强森餐厅当然上不了台面。去那里,能点的只有炸薯条、起司汉堡或香草奶昔。不知道为什么,我热爱食物胜过一切,但不管怎么吃,就是胖不起来,十年来体重始终不变,只有一次例外。
我偏好的通常是重用奶油、起司和酸奶油的料理。来纽约后,我们经常跟杂志社的人,以及到杂志社拜访的名流共进午餐,完全不用付钱,所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拿到手写的大菜单时,一定把这些连一小盘豌豆配菜都要价五六毛的菜单从头到尾看一遍,然后挑出最丰盛、最昂贵的菜色,点上一大串。
这种应酬餐通常可以报公账,所以我吃得心安理得。我很上道,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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