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你感到不值(2 / 3)
林初夏走到刀疤旁边,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酒瓶,对着口子就灌了下去,喝完把瓶子往旁边一丢,玻璃摔碎一地,没喝完的啤酒浸湿了地板,遂拿起另一瓶又开始喝了起来。当她拿起第三瓶的时候,刀疤开口了:“林初夏你这么喝我的酒,莫不是想占我这酒水费的便宜吧!”
“你们这一顿我请!”说着林初夏继续喝了起来。
“你有心事?”刀疤单刀直入,一针见血。
心事?哼!就司徒嶙那破事吗?
林初夏转而又想了想,坐下来,一边继续喝着酒一边问刀疤:“刀疤我知道你在这一块眼线很多,我问你,你知不知道有什么人每天跟踪我和梁鸿?”
刀疤拿着另一个酒瓶碰了碰林初夏手中的酒瓶,聊了起来:“别的人我不知道,但是上次和你一起冲出我们包围的司徒嶙那小子倒是每天跟着你。有一次你还差点发现了他。”
林初夏听到回答手中的酒瓶一抖。原来每天一直跟着自己的是他!他为什么要跟着自己?
“怎么,克里斯汀里不是传闻他喜欢你吗?为了你还和楚曜晨干了两架,前阵子你失踪了他还跑过来跪着求我帮他找你,连我都感动到了。林初夏,我发觉你这人格魅力不错嘛!”其实若不是被买家雇佣得和她敌对的缘故,刀疤挺欣赏眼前这个小姑娘的,她打架时勇猛果敢,有勇有谋,对朋友她很仗义,他知道以她的实力他第一次找她麻烦的时候,自己带的那点人她完全可以一个人冲出重围,但是为了保护身边那个弱小的女生,她选择退了回去。
哼,喜欢自己?喜欢自己他会给自己的好朋友写情书,还每天送巧克力?
林初夏拿过一瓶新酒,往身后椅子一靠,将自己的腿搭在桌子上。“哼,倘若真的喜欢我,会背着我送情书,每天送巧克力给别的女人?还是给我要好的朋友。这就是你们男人所谓的喜欢?这种朝三暮四的喜欢,不如不要!”
“咋,没想到司徒嶙这小子看上去中规中矩深情款款的,没想到竟是这样的花心大萝卜。”刀疤带点遗憾地感慨,“那天打架我还看他对你百般照顾替你挨了不少下,为了找你还来求我,觉得他挺男人的,没想到刀疤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初夏知道,她知道他那天替自己挨了不少下,知道如果那天没有他突然间出现,她这一双腿可能真的就没有了。她也惊讶,他竟然为了找自己发了疯,甚至低头去跪着求刀疤。
“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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