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走!义乌发财去!(5 / 5)
成赶紧穿上衣服拍了拍我的肩膀走了。
再后来,付成带我去他一个朋友那里,让我重新刺一个。我没同意,我都后悔自己手腕上这个刺青了,怎么会再刺。在十年前的中国,刺青简直就是“流氓”与“阿飞”的形象标贴,我骨子里没有当流氓的想法,所以对手腕上的刺青一直很后悔。
发第一个月工资时,我买了一只BP机,买完后赶紧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告诉父母双亲我的BP机号码,让他们有事呼我。令我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村里居然通上了电话。父亲是村长,两个孩子又出门在外,所以父亲没加考虑就带头装了一部电话机。
虽说在厂子里我的工资没有师傅高,但已经高出普工一截,而且天天没有什么正事可干,要么在办公室看报纸,要么去车间瞎转,全厂就我一个闲人,也没人管我。
我想,可能真是把我当做大学生,当个储备人才。即使这样,我还是不能满足,因为我想要的是发财,不是安稳地活着。我算了算,我这么干下去一年也攒不到几个钱,要与金子复婚还是很困难的事儿。所以,我就有了新的想法,一直在寻找新的机会。当时我还是不清楚自己到底靠什么机遇来发财,只是想发财,想碰到机遇发财。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太不成熟了。
人可怕与可贵之处都是“有想法”。有了想法就能做出各种各样出格或是出人头地的事情来,有想法总能遇到一些不是机会的机会,放纵自己跃跃欲试。这一天,不久之后就来到了我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