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湮灭(3 / 15)
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实际上一直躲在幕后使坏。被左良玉安排到最前线的,是劝慰老大给新领导一点儿面子的湖广巡按黄澍。
黄澍,字仲霖,徽州人,崇祯十年(1637年)进士,历任开封府推官、御史等职。
这个人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但在弘光时期的南京城,说他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他不仅相当“愤青”,而且“上镜率”极高,三天两头就要愤一愤。
当时,弘光皇帝刚刚登基,马士英绕开“廷推”程序,强行起用与“阉党”逆案有瓜葛的阮大铖。东林党大肆反扑,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攻击马士英,报“立嗣”落败的一箭之仇。
在这场喧嚣一时的“骂战”中,最卖力的偏偏不是东林党,而是远在武昌、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御史、监军兼湖广巡按黄澍。翻开《明季南略》,找到这一时期跟黄澍有关的内容,光看标题就能吓人一跳:“黄澍以笏击马士英背”、“黄澍论马士英十大罪”、“黄澍再抗疏”、“黄澍三抗疏”、“黄澍辩疏”,等等。
马士英确实是倒霉催的,一群东林党人唧唧喳喳也就算了,偏偏冒出一个二愣子,有事儿要骂,没事儿也要骂,一边骂还一边打!还讲不讲职业素养?尊老爱幼懂不懂?
黄澍管不了这么多,他给马士英定了“十宗罪”:
(1)“不忠”(不好好在凤阳守墓,跑南京瞎混),一可斩!
(2)“骄蹇”(作为凤阳总督,“居肥拥厚”,无所作为),二可斩!
(3)“误封疆”(剿匪不力,江山日失),三可斩!
(4)“通贼”(接受张献忠部将周文江的贿赂),四可斩!
(5)“欺君”(帮亲信冒功领赏),五可斩!
(6)“失众亡等”(无功自傲,目中无人,不得民心),六可斩!
(7)“造叛”(举荐阮大铖,妄图翻“阉党”逆案),七可斩!
(8)“招摇骗诈”(克扣军饷,中饱私囊),八可斩!
(9)“不道”(长江防守薄弱),九可斩!
(10)上得罪祖宗,下得罪百姓,“举国欲杀,犬彘弃余”,十可斩!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杀马士英,不足以平民愤,应该拉出去斩首十分钟!
别看黄澍说得义正辞严,唾沫星子乱飞,其实他就是左良玉扔给南京的一根“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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