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葫芦头(2 / 4)
3次浇上。
乳白色的汤汁逐渐渗透碗内的食材,一股浓香逐渐在房间里蔓延开来。
阿婠此时做的,也是早在千年前就风靡了整个长安城的风味美食——葫芦头。因为此道美食的主料之一是猪大肠,而猪大肠细腻肥美,从某些特定的地方斜切下来,形状就像一个被剖开了的葫芦,故有此名。
别看葫芦头的主料之一是猪大肠,但却是肥而不腻。洁白晶莹的汤汁在碗里来回晃动,诱发出美味的油香,直把詹姆斯一行人的眼珠子都看直了,那个手拿摄像机的哥们,要不是刘纯托了一把,估计连机器都忘记拿稳要狠狠的摔上一下了。
等几碗葫芦头上桌,这些人哪里还忍得住?完全忘记了自己在网上的文字、图片直播,纷纷将手机往裤兜里一塞,跟一群等待投喂的小猪崽似的眼睛闪闪发亮正襟危坐于桌前了。那位拿着重型器材的哥们一看同伴们的举动,直接将摄像机往刘纯怀里一塞,占座位去了。
刘纯:“……”一群没出息的东西。
等到葫芦头上桌,昨天的龟毛君似乎又准备来几句我不吃内脏之类的话,但看到同伴们如狼似虎的眼光,他默默的咽了咽口水,吞下了已经到嘴边的话。
眼前的这碗葫芦头以掰碎的馍作为底料,表面铺上了摆成环状的葫芦头,再加上鸡肉和葱花的点缀,乳白色的汤汁、肉食配上微黄的馍和那一点翠绿,颜色好看极了。
詹姆斯迫不及待的拿起勺子先喝了一口看起来就浓郁醇厚的汤汁,浓浓的猪骨香扑鼻而来,清淡甘美的味道在嘴里化开,因为一上午等待而有些麻木的味蕾瞬间被激活了,他迫不及待的又舀起上面的一片葫芦头送入嘴中——为什么叫舀起呢?这些人的筷子使得真是相当差劲,像猪大肠这种滑溜溜的东西,只能用勺子了。
吸收了满满汤汁的葫芦头看起来颇为丰盈,一咬下去就能感受到这种充满了胶原蛋白的弹性,肥嫩的油脂和饱满的汤汁一起在嘴里爆裂开来,形成了强烈的味觉冲击,肥而不腥、清爽利口、嚼劲十足,引得他不停的咀嚼。
吃完了一片葫芦头,詹姆斯又尝试着去用筷子夹那些像如无花果大小的馍块,但是那小小的馍就是不听使唤,老是从筷子中间滚落,詹姆斯怒了,暗自发誓回去一定要好好学习用筷子,不然用勺子品尝华夏美食总觉得有些不得劲。
无奈的詹姆斯最终还是用回了他的勺子,馍块早就因为吸满了汤汁而变得柔软,但口感却依然软中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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