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最后的交锋 (36)(21 / 23)
调好了进度,只略略空转了一圈,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随即响起:
“我是省城刑警队队长韩灏,今天我录下这段自白,以揭示一桩即将发生的血案真相。
龙宇大厦的安保主管饶东华将要谋杀龙宇集团的两名高管:林恒干和蒙方亮,时间定在明天——也就是十一月二日。谋杀地点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此处即龙宇集团总裁邓骅生前的办公室。
昨天饶东华以杀手Eumenides的名义向两名被害人递送了一份死刑通知单,被害人已经接受他的建议,会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躲避Eumenides的刺杀。而饶东华此后又和蒙方亮进行了密谋,在明天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左右,蒙方亮会首先杀死林恒干,然后他自己会在房间内假装昏睡。
根据饶东华制定的计划:当蒙方亮杀死林恒干之后,我和饶东华会伺机进入1801房间,由我动手将蒙方亮杀死,杀人过程会模仿Eumenides惯用的手法。
饶东华和蒙方亮密谋的过程已经被我暗中录音,这段录音将作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证据;而我的这份独白录音则用来证实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饶东华的策划,为了证实本人独白的真实性,我在杀死蒙方亮的时候将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迹:
1、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伤之外,我会在死者的右侧耳根部位划上一刀;
2、我会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1999年铸造的一元硬币。
3、我会拔下死者的一绺头发,弃于死者伤口附近的血液中。
以上细节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只有行凶者本人才会知道,我现在说出这些细节,足以证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参与者。我本身并没有杀害蒙方亮的动机,我的行为全都是出自饶东华的指使,没有饶东华的安排,我也不可能于案发时进入现场。
从孩童时代开始,我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好警察。然而一次意外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我已经无法回头。我只希望能有机会抓住Eumenides,否则我死不瞑目。这就是我参与此案的唯一原因。只要我的愿望实现,我就会向警方自首,将案件的主谋饶东华绳之于法。
如果我本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那我留下的两份录音资料将作为最有力的证据,还法律与正义的尊严。
我是韩灏。我的这段自白发生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这段录音就是高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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