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2 / 5)
思想的力量有许多鱼目混珠的赝品,它们或多或少能让人迷醉一时,但它们所带来的后果,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11. 毫无疑问,焦虑、恐惧等等一切负面的想法,产生的后果也是各从其类;那些抱持这些想法的人们,最终会收获自己种下的恶果。
*12. 还有一些神异现象的寻求者,他们竭力追寻一些在降神会上获得的所谓的证据、显灵等等。他们打开了心灵的大门,沉醉在毒害作用很深的精神世界的潮流中。他们不明白这是一种让他们变得消极、被动、驯服的力量,这种力量让他们沉迷于这种思想形式中,并且最终将使他们精神耗尽,元神大伤。
*13. 还有印度教的崇拜者,他们在由所谓高手表演的物化现象中,看到了一种力量之源,但他们却忘记了,或者说,他们从没认识到,一旦意念消退,它的形式也会随之而凋萎,充斥其中的能量,转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14. 还有不少人热衷于心电感应,或者说是意念传递,但是对于心电感应的接受方来说,它的精神影响是负面的。如果意图明确,就是要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这种意念也会传递出去,然而它会带来不利的苦果,因为它倒置了其中涉及的精神原理。
*15. 大多数情况下,催眠术对受催眠者和施术者来说同样危险。任何一个了解精神法则的人,都不会愚蠢到想要控制他人的意志,因为如果这样做,施术者将逐渐地(但却必然地)丧失他自己的力量。
*16. 所有这些曲解,都有其暂时性的满足,甚至有一定的迷惑力。但是,在对内在力量世界的真正领悟中,却蕴藏着更大的、无限的魅力。这种力量,会随着对它的使用而不断增长。它将永恒存在,而不是稍纵即逝。它不仅能起到补救的功效,弥补以往错误思想的结果,也能起来预防的作用,保护我们免受种种形态、种种样式的危险的侵害。最后,精神力量还是实际存在的创造性力量,借助这种力量,我们可以为自己创造新的环境和际遇。
*17. 其规律是:思想与其客体相关联,在精神世界中思考或产生出来的东西,在物质世界中都会一一对应地实现。这时,我们绝对必须看到,每一种思想都有与生俱来的“真”的萌芽,只有这样,生长规律才能把“善”注入到外部显现中,因为只有善才能赋予永恒的力量。
*18. 赋予思想以动态的力量、使之与其客体相关联、并因此控制着一切不利的人类经验的法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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