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部分(3 / 6)
第32条待办事项:换上平庸无奇的服饰,将头发掖进帽子,沿着河岸爬下去,顺着水边疾步奔跑,踏着荡漾的河水一直跑到小区的边缘。你知道邻居中只有泰威尔一家能看见河流,而当时他们一家正在教堂里,但你仍然必须掩人耳目,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不测风云,你总是比其他人多做一步,这是你的本性。
第29条待办事项:跟布利克告别,最后再闻一次它那臭烘烘的气息,把它的食盆倒满,免得一切开始之后人们忘记给它喂食。
第33条待办事项:离开那个鬼地方。
——已办妥,已办妥,全已办妥。
我还可以多跟你们说说我是如何布置这一切,但我想让你们先了解我这个人。我并非日记里记的那个艾米,那是个塑造出来的角色,(尼克居然说我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胡话?)而我是艾米的本来面目。什么样的女人会做这样的事情?让我先跟你们讲个故事,讲个真实的故事,这样你们就会摸得着一点儿头绪。
首先说一句:“我压根儿不该被生出来。”
在生我之前,我的母亲曾经流产过五次,还生了两个死胎,每年她都会来上那么一遭,都是在秋天的时候,犹如庄稼轮作,季节到了便要新种一茬。那都是些女孩,名字都叫“希望”,我敢肯定这是我父亲的建议,谁让他有着一派乐观的劲头呢——“我们不能放弃希望,玛丽贝思”,可是他们终究一遍又一遍地放弃了“希望”。
医生让我的父母别再努力了,但他们就是不听,他们两个可不是虎头蛇尾的人,于是他们试了又试,终于有了我。我的母亲并没有指望我能活下来,她压根儿就不敢想象我是个有血有肉的婴儿,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一个能走进家门的女孩。如果事态糟糕的话,我原本会成为“希望八号”,但我大声号哭着来到了这个世界,是一个令人震惊的粉嘟嘟的婴儿。我的父母吃惊得不得了,这才发现还没有给我起好一个真正能用的名字,我待在了医院两天,他们都还没有想出一个名字,每天早晨我母亲会听到她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感觉到护士在门口逗留,这时母亲就头也不抬地问:“她还活着吗?”
我还好端端地活着,他们给我起名叫作艾米,因为这是个普普通通又蛮受欢迎的女孩名,那一年有成千上万个新生女婴用了这个名字,因此天上诸神或许不会注意到躲在一群小宝宝中间的我。玛丽贝思倒是说,如果让她再重取一个名字的话,她会给我起名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