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6)
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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