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部分(5 / 7)
有人说:消息绝对是假的,胡言乱语,不足为信。
有人回:杨岚航就一个女学生,叫白凌凌……(后面是她全部资料,附了一张照片!)
还把凌凌本科和硕士的每科成绩都贴出来,将分数用红线做了对比。
有人说:师生恋没什么了不起,杨岚航又没有家庭。
有人回: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做成这样怎么教好学生。
有人说:不能因为是师生就没有权力产生爱情吧?
有人回:不违反道德倒是可以,问题是这分明就是“暗中交易”和“苟且之事”!
有人说:感情的事,谁也不能控制,只要相爱就值得尊重。
有人回:暗恋可以理解,暧昧可以接受,同居实在有点有伤风化。如果这样的感情都值得尊重的话,那学校岂不是太可怕了。
有人说:无所谓,自己喜欢就行了!!!
有人回:师者,为人表也,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和老师都能同居,学校的女生寝室为什么要男生止步,男女生寝室合并一下算了。
还有人说:有什么了不起,杨岚航要是愿意,我也跟他同居。
结果被骂得很惨!
……
这种事情被骂原本没什么,骂够了也就算了。
就怕这种有人挺,有人骂,两方无所事事的学生们掐起来,你一句,我一句,一夜之间就上了十大头条,转眼就成了校园内最有争议的话题。
隔天,帖子全部被删除,不少IP被封。
马上就有人把发了一条:《自由与言论》的帖子。
这次讨论的更厉害。
甚至,有人连汪涛和郑明皓为凌凌大打出手的事情也翻出来。
所以,很不幸,凌凌无耻的罪名上加了一个□,很多女生言辞刻薄,说她赖着汪涛的同时,还引诱着郑明皓!
郑明皓的事情捅出来,凌凌才知道“郑明皓”三个字在学校多有影响力,骂她的话再也没有节制。
删贴子也没用,越删越引起公愤,封IP更没用,校园网里无数的IP都在刷留言,甚至不厌其烦地复制内容。
更让人震惊的是,郑明皓用网管的ID实名现身,说了句:我爱白凌凌是我的事,我和汪涛断交也是我的事,跟白凌凌没有任何关系,跟其他人更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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