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9)
现场真的有懂法的,或者手速快的,一板一眼地说:“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没有。”记者辩驳,“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以为……我是信了你姑姑的话!你要找也该去找你姑姑!”
学法的小伙伴很给力地说明:“没事,宁宁,不构成诽谤也是侮辱啊,告他绝对可以。而且这个罪是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你作为受害者想告谁就告谁,不想告就可以不管了。”
季宁宁点了点头,又问:“故意毁坏财物呢?”
那人故意沉吟了会儿,才在记者的提心吊胆中,慢吞吞地说:“顶多追究一点民事责任吧,你认错态度好,赔点钱就好了……”
记者:“……”
即便他知道现场季宁宁的粉丝一定是偏向季宁宁,说出来的八成是危言耸听:他那几句话不可能真构成犯罪,季宁宁随便动手摔他摄像机的事情,法律不追究不代表网友不追究……一旦曝光,季宁宁所承受的压力绝对比他大得多。
季宁宁不敢把事情闹大的。
可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分明看见季宁宁神色坦然,眼底连一点波澜也不起。
他倏然出了一身冷汗。
他开始意识到这个人是真的……不害怕。
也许从一开始,他想要把污名盖在季宁宁头上的时候,季宁宁都一点儿不怕。
是相信看的人不是傻子?还是相信她清者自清?还是觉得哪怕一身脏也能够在娱乐圈风生水起?
简直是疯子!
娱乐圈里怎么会有这么胆大妄为的人?
当记者失去了最后依仗的时候,他对上季宁宁的气势一下子就被踩在了脚底。
尤其季宁宁还笑眯眯地对他说:“你放心,我这个人最讲道理了,被人欺负了从来不知道动手,最多打打投诉电话什么的……”
这还叫不知道动手?
这还想打投诉电话?
记者涨红了脸,想要反驳季宁宁倒打一耙非常荒谬,可架不住现场粉丝一被点拨,纷纷表示:“对,我们都是文明人,我们只打打投诉电话……”
这么多人一起投诉……不,恐怕回去一动员,季宁宁全国各地的粉丝都要跟着起哄。即便记者不算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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