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自己能走(2 / 3)
出现伤员,我们也不会丢下的。”
他的意思,是把我当伤员了?再看向其他队员,都默不作声,显然我是被嫌弃了。
我扭动身子,想从他背上下来,可他力气大得很,令我动弹不得。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委屈得很,从小到大的锦衣玉食,还有穿越女的优越感,这一刻荡然无存。和他比,我永远落在下风,不管我多么努力也一样。我比不过他,什么也比不过,甚至,我都不是个男人!我不想哭的,真的不想,可是眼泪却大滴的滑落,滴在他裸露的后颈上。
他似乎被烫到了,身子僵了一僵,眼看着队员们从他身边经过,沿着他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进,等我们坠在最后时,他才轻轻叹了声,“别哭,纷纷,干吗哭呀。”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异常的痛感,好像他受了很重的伤似的。
可是,被伤害自尊的是我!鞋子走丢了一只,而且短短几个时辰,脚上磨出血泡的人也是我!他干吗疼?从来以为男女是平等的,现在才明白,那是在精神上。而体力上,本来就有着天生的差异,何况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
看我不理他,努力压抑着哽咽,他沉默了,就这么背着我向前。好半天后,我渐渐觉得他的肩膀非常宽厚,比小武的还舒服,干脆厚着脸皮不出声。他爱背,就背着我好了。
寻找那些红点标注的东西,整整用了三个时辰的时间,直到申时初(下午三点),全队才找了个地方,略休整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向蓝色标记前进。
公羊潇洒判断准确,军力分配合理,我们黑队几乎没有走冤枉路,预估是最早到达半山腰的队伍。这样一来,我们也可能最先抢到那方玉印。
可是就如同狗群,头狗总是会受到追咬的,先拿到玉印,未来能笑到最后。要提防其他三个队的争抢,就像占据某高地,一方来攻,一方防守似的。公羊潇洒没怎么吃东西,坐在一边深思很久,然后把大队分为数个小队,指定了小队长,安排好作战方针。
迷惑敌人的,层层阻截的,前面探路的,后面断后的,必须牺牲的,带着玉印冲到最前面的,斥候与阻击手……
我冷眼旁观,惊讶的发现他居然知道每个人的特长。要知道这些被抽中的学子,不都是选修过武学的,也有我这种软弱无能的白斩鸡,体育白痴,而且为数并不算少。但是他能知人善任,实在是胸有锦绣。
后来我发现,越发现他的优点我越沮丧,干脆什么也不管了。最后只知道他亲自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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