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四十四花店(4 / 4)
鞋,没错了,真的是勇叔。这鞋是他买的,前几年有次勇叔生日的时候,他和苏镜一个买了衣服,一个买了鞋袜,收到礼物的时候勇叔可高兴,还舍不得穿来着。后来劝了好久才上身。结果穿上后,一穿就是好几年,有点旧了,买了新的,还舍不得扔。
衣服和鞋袜都是他和苏镜一起去市里挑的,花了俩小时,那是他们第一次逛那么久街,所以李遇印象特别深刻。把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认错,还当成了陌生人,李遇有些赧然:“一时没认出来,现在的医疗水平太发达了,没想到勇叔你这么帅,我都没敢认。”
勇叔去大城市治脸,这事李遇从一开始就知道。只是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早知道现在的医疗水平有这么高,前几年就该让勇叔去,白耽搁了这么久。
听到这话,饶是好全以后,已经照过无数次镜子,苏志勇还是忍不住再摸了摸脸,入手一片光滑。之前狰狞丑陋的伤疤都已经消失,现在他的皮肤,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比普通人都还要来得更好些。
“也不怪你,”苏志勇放下手,露出了笑容。在意识到自己笑的时候,笑脸僵了一瞬,好在他很快就想起脸已经好了,不会因为笑起来疤痕虬结而吓到人:“大医院就是大医院,我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才祛完疤,痕迹渐渐淡掉的时候,我自己照镜子都有些不敢认。”
这张脸,又熟悉又陌生,他都有几十年没在镜子里看到过。虽然以前拍的那些照片还在,但他却不敢翻,只能压在箱子底下,免得不小心看到后,更没办法面对现实。
周明哲的剧情打住以后不写了,因为他身份敏感,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