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4 / 6)
地仰起了脑袋,让她的脚踩着自己的头顶翻了过去。
虽然手还没有碰过他,彩虹的脚已将这个男人的大部□躯踩了个遍。
所以彩虹对季篁的第一感觉不是从眼,不是从口,而是从脚开始的。这一点具有颠覆意义。一个人的眼睛可以骗自己,口也可说错,可是脚不会踩不踏实的地方。
情绪饱满的彩虹蹬蹬蹬地上了楼,却在自家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夏丰,好友韩清的丈夫。
彩虹很喜欢夏丰,韩清与夏丰是一对绝配。
夏丰并非美男,但模样清秀,很有书生气,和女孩子们在一起时,总是自称“小生”,写封情书落款也是“夏生”(就好象《莺莺传》里的“张生”)。他和韩清都是彩虹大学的同班同学,来自河南农村,是当年中文系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写一笔好字,会作古诗,在才华方面和彩虹齐名。初到大学的夏丰说话还带着一股子浓重的河南口音,分不清平上去入,半年之后已能说一口纯粹得好像播音员那样的普通话。毕业后分到省委机关报广告部,工作了半年就和彩虹同寝室的密友兼夏丰的铁杆粉丝韩清结婚了。
在寝室人的眼里,夏丰是理想的丈夫。五年来雷打不动地替韩清打水,一天两趟,下雪下冰雹都不误。每天替韩清去食堂买饭,吃完饭帮她刷碗,还包揽了寝室里的各项重活,每次大扫除都被韩清拉来拖地、搬书柜,或者窗外有蜂窝了让他驱赶。韩清的父母是南宁市重点中学的老师,一个教高中,一个教初中,家道殷实,温良守礼。大一报到后不久,彩虹便碰上F市百年罕遇的秋老虎,整个城市热得好像要被蒸发,许多学生都中了暑。韩清因为暂住彩虹家里,夜夜吹空调得以幸免。那时她与彩虹都是新生,虽然分在一个寝室,彼此还不很熟,因为彩虹慷慨地邀她避暑,韩清对她好感顿时增加了十倍。加之避暑期间她又得了重感冒,天天喝李明珠炖的鸡汤,对彩虹妈也产生了依恋之心。此后每年寒假回校,必要给李明珠带十个自家包的大棕子,韩清的母亲还亲自打电话来拜年感谢明珠的照应,夫妇俩来F市探女也提了重礼登门拜访。两家就这样往来上了。
成家之后的夏丰与韩清在离报社不远的一栋高楼租了间公寓,他们很快有了一个男孩,取名夏都,小名“多多”。毕业后韩清本有去广西电视台一个热门节目当编辑的机会,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工作,差点签了合同,却因夏丰先一步在报社找到工作而放弃了。接下来她的运气越来越差,高不成低不就,夏丰要求她的工作地点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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