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咱们去天都!(2 / 4)
起了什么吗?”
“快了。”侍卫眼神有些闪动,他有预感,这预感有些莫名其妙。
那便是……很可能在这一年,恢复自身的记忆。
关于自己的过去,关于自己是什么人。为什么自己对于高中乃至大学知识这么精通,为什么自己有那么好的身体,还有近乎本能的一些格斗技巧。
这些事情。都如同迷雾,缭绕着侍卫的头顶三年。
秀秀不说话了。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大哥哥恢复记忆。她便有一丝莫名的惊恐。
“也许……大哥哥,以前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秀秀掩藏的很好,没有露出多余的情绪,只是用一种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侍卫失笑:“我要是以前很厉害,哪里至于如今摆着烧烤摊?”
“不一定啊,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秀秀小大人一般的说道。差点忘记了,这丫头如今已经是大人了呢。
“有多厉害?”
“最起码也是华夏顶级企业家级别的!”秀秀煞有其事道:“比如,像江戎君,像金莲,还有像陆玉儿他们一样,华夏十大明星企业家!”
金莲?江戎君?陆玉儿?
这些人,侍卫自然都有所耳闻。这些人,对于他和秀秀,都是传说中的人物。
去年华夏央视评选的华夏十大青年企业家中,这几人无疑是最如雷贯耳的存在。
“我要是他们那种级别的存在,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让离天音单独为我们的秀秀唱歌!”侍卫也跟着笑道,虽然知道自己说的话传出去会像个笑话一般。
秀秀却很感动。
离天音是秀秀最喜欢的女明星,更是华夏乐坛经久不衰的经典人物,可以说是全民女神。
大哥哥一直记着,自己喜欢的食物,喜欢的颜色,喜欢的明星,崇拜的企业家。他什么都牢记于心。
“大哥哥,我们放假的时候,去天都吧。实现去年的那个愿望。”秀秀忽然说道。
她知道,其实大哥哥也很喜欢离天音的歌。
最爱最爱的,就是那首《高山流水》。恰巧,也是自己最爱的歌呢。
侍卫说:“好。”
去年那个愿望,就是去天都,听一场离天音的演唱会。
“不过你最需要担心的应该是半个月后的高考吧?”侍卫又道,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