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一章 逃跑(3 / 4)
大的好处,还想着自己的分量轻了些,去找市公安局的领导出面,没想到这么耽搁了一会儿,公安局就传来了坏消息,“谁知道这段时间里面有人办了手续把谭日贵给带走了!”
“啊?谁办的手续啊?”李穆问。这个李德仁,办事能力也太差了吧,在自己家的地盘上,办的又是杀人大案,居然还能让人办手续把谭日贵带走?虽然说扣押谭日贵其实是没有什么底气的,但是就算没证据,至少能够扣押满48小时吧?李德仁是副局长,难道是正局长发话了?还是市公安局来人了?或者是政法委下的令?
“哎,当时我也没有交代清楚,毕竟我不是管刑侦这一方面的。”李德仁说,“只是交代了下面这个犯人很重要,不能随便放,一定要让他坐满四十八小时。也不知道下面的人是怎么听的,还是被人办好了保释手续把人带走了……早知道我就应该让我的亲信亲自看着的。”埋怨完了以后他就要想法子推脱了,“不过这也很难怪他们,我们根本就没有过硬的证据,会被人保释也是很正常的,怪只怪我当时还不够重视。而且来保释的是一个军官,和我们局长以前一起当兵的,还给了50万的保释金。”
也难怪公安局会放人了,李德仁说的话,人家按照正常理解显然就是‘这个犯人很重要(很值钱),不能随便放(收了钱才能放),一定要让他坐满四十八小时(如果不交钱的话)’,结果人家给了50万,还有关系,那肯定是要放人的。就算是李德仁当场在,也不能硬拦着不让人家收着50万啊。名义上是保释金,实际上进了去基本没什么可能出来,然后可以用来发奖金发福利。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没有确实证据谁能这么干啊。“那现在要怎么办?”李穆问,“那个军官是什么人物?”
“他叫做万白德,其实也不是军官了,已经转业了。”李德仁说,“他是山南省人,据说和谭日贵以前就认识,现在好像在河北做钢材生意。和我们局长一起当过兵,经常在我们局子里进进出出的,下面的人都很熟他了。今天刚好局长不在,他又拿着现钱过来,底下的人一时不查,就这么把人给放了。我第一时间带着人去驻京办,谭日贵没回去,其他经常去的地方也不见人影……你放心好了,我们已经发了通缉令,全力搜捕谭日贵。而且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去给山南省政府发个通知,我看他谭日贵还能够从此流亡不成?”
“万白德?”李穆刚刚才看过这个名字,就是采购礼品那个超市的老板嘛。这么看来他们还真是早有勾结。“能不能把这个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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