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番外之闵容 二(2 / 3)
既然如此,他何不顺水推舟,将崖底布置成自己摔落悬崖尸骨无存的模样,脱下自己穿着的衣袍,在衣袍和周围的地上淋上动物的血液,撕成稀巴烂。然后弄些碎肉装成自己真的粉身碎骨,一切大功告成。
他知道就算是装装样子轩辕问天也会派人来查看一番的,这招金蝉脱壳,虽然算不得聪明,但是对付忙着讨好厌恶自己的弟弟闵清的轩辕问天,还是勉强可行的。就算有一天被察觉了,那时候自己早就逃之夭夭了,说不定他们到时候还会感谢自己给他们腾地方呢。
酬谢过扮绑匪的那些人,自己便带着钱财回了自己的师父那里。自己从军之时拜了一个武功盖世的师父,然而等自己将所学都融会贯通之后,没过两年,也就是在自己和轩辕问天成亲的前两个月就过世了。自己因为忙着婚事所以只能匆匆去了一次,将师父安置了,然后雇了一个管家让打理师父的住所。
师父只有自己一个徒弟,教给自己武功的师父对闵容来说也是心中独一无二的存在,活了两世,除了在世的月儿姐姐,只有自己的奶奶、师父还有一个生死之交是真心待自己的。自己很后悔没能在他们生前好好尽自己的孝道,所以只能在他们死后让天上的他们看到自己活得开心潇洒,或许这才是对他们来说最开心的事情。
回到师父的住所,给师父上了香,然后打扫出自己的房间住了下来。
因为闵容已经死了,所以自己只能改名换姓,甚至有必要的时候还会易容。
自己在师父这里休憩了几日,之后戴上面具和斗笠穿上深紫色的衣裳,便拿着一直放在师父这里的自己的剑走了。
厌倦了官场,仗剑走天涯快意江湖何不为一种乐趣?顺便将自己一直看不过眼的那些贪官一剑挑了头送到清正廉明的明大人手里。
不过三个月,自己已经杀了两个贪、污的大官和四个小官,也就在百姓里打出了自己名堂,甚至名气和闵清这个战神比有过之无不及。毕竟一个是国家御敌,一个是为百姓除心头大害重要性在百姓的眼里是相差无二的。在百姓心里,没什么比自己的生计更重要的了,国家的存亡固然重要,可是被那些掉在钱眼儿里的大人们夺去了生计更是他们心中无比痛恨的。
因为他只穿深紫色和绛紫色劲装,还带着斗笠和面具,神神秘秘的。久而久之,百姓们便给了他一个‘紫云侠客’的称号。
紫色是很多人都不喜欢的颜色,因为太过沉闷和呆板,甚至还有些老气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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