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章 天哥说,要换衣服(3 / 4)
的头发还在傻笑。连自己什么时候被人给请进了办公室门口都不觉。办公室里,有个男人正坐在办公桌前,电脑的显示器遮住了大半张脸。
“我联络不上亦轩,让她现在过来,有活要接。”听见曲项天威严的声音,显示器前的男人抬起了头来,精明的目光中闪过诧异,然而很快笑开来:“我就说你今天应该回来的。”
叶知郁为眼前这突发情况愣了一下,只觉得这男人面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直到再次对上那张躲在无框眼镜后面那双精明的眼睛,她才恍然大悟:“啊!是那天在轩煌的那个人!”当时就是他把她和曲项天迎进了那个什么轩煌俱乐部,还阴差阳错地因此救了苏瑾。
男人朝叶知郁礼貌地笑了笑,伸出一只手来:“我叫曲坤,是天哥的堂弟,平时帮他管理曲锐的琐事。啊,上次在轩煌我们见过。”叶知郁愣了一下,继而扯出笑容,礼貌性地碰了一下对方的指尖:“我是叶知——”“阿坤,把亦轩找来,给她做好造型就走。”还不待叶知郁把话说完,曲项天的话便已经插了进来,顺手抓回了叶知郁的手,好看的眉微微拧着,神色似乎有些不耐。
曲坤似乎也已经习惯了对方的这脾气,笑着应了声,便走到桌边打了电话。
那个曲项天口中的亦轩,叶知郁发现自己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上次去白水清的生日会给曲项天做挡箭牌的时候,就是这个人给弄的头发和妆容。
“呃,有必要——”“请跟我来。”
于是不由分说,她被拖走了。临走前还撞上李沉眼底那暧昧不明的笑,虽然她没看懂,但是总觉得莫名尴尬。
叶妈妈如果第二人格不跑出来,绝对算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能让叶妈妈一见钟情的叶爸爸,自然也是温文俊雅,潇洒俊朗。叶知郁虽然不像自家腹黑哥哥那般将斯文与凌厉结合得完美,将风度偏偏姿态卓然发展到一个巅峰,但自家基因在那里,她好歹也是遗传了叶妈妈精致漂亮的五官,尤其是那双眼睛,乌黑湿润,仿佛蒙着一层雾气,看上去格外无辜,却又似乎带着几分媚色。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极少打扮自己,虽然依然引来苍蝇,但是数量还在她可以拍死的范围,不似苏瑾,那般气质仙气,像是纤尘不染般,追慕者可以摞起来去盖城墙。
是以,当叶知郁看见镜中的自己时,险些当真流出口水来。
得体的淡妆,衬得原本就精致的五官更加出众。亦轩将她的头发盘起,以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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