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搬迁打算(2 / 4)
,味蕾犹如从地狱跨至天端。用野菌炖出的肘子上口甘鲜,肉菌入口俱化。肘肉放进嘴里一抿,便轻轻化开,半点没有猪肘子的肥腻感。
柳九九双手交叠,下巴搁在手背上,仔细打量面前的俊朗少侠:“好吃吗?”
“好吃!”邓琰又挑了一块排骨放嘴里,这一口咬下去同方才的软化糯口不同,而是不一样的酥脆感。甜脆轻薄的红糖裹着排骨,白齿一咬,爽脆多汁,不柴不腻,酸甜味适中开口,加上芝麻提香,口感细腻丰富,没有半分调料混合的突兀。糖醋排骨的汤汁儿呈糖稀色,邓琰吃完排骨还不过瘾,端起盘子将汁水扒进米饭里拌匀。
由竹蒸笼蒸煮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嚼之柔韧喷香,裹了糖醋排骨汤汁儿的米饭,相当开口,邓琰连吃十碗,唇齿间被甜醋酱汁溢满,末了,他端着空碗回味无穷,望着柳九九问道:“九九姑娘,这排骨是谁的手艺?”
“我的。这糖醋排骨是我们九歌馆的招牌菜。”柳九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邓琰,“怎么样?好吃吗?”
邓琰看着柳九九那双漆黑清湛的双眸,这般近距离一瞧,这姑娘眼睛就跟水葡萄似得,白嫩一张脸犹如刚出蒸笼的水晶包一般,看得他食欲大开。他将空碗递给一旁的糯米,“麻烦再来一碗!”
糯米接过邓琰的空碗,转身时默默念了句“十一碗,嘿,赚了”。
就这般,邓琰对着柳九九干吃了一碗白米饭。
邓琰第一次瞧见柳九九这种姑娘,这姑娘第一眼看着一般,第二眼看着挺讨喜,吃饱饭再看,奇了,怪有食欲的一张脸。
柳九九越瞧邓琰越喜欢,她就喜欢能吃的汉子。
邓琰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婿的要求,英俊不凡并且能吃。近些年柳九九见过不少英俊汉子,一个个吃得比麻雀少,嘴比金丝雀挑。譬如街口那个秀才,吃两口包子便擦嘴说饱了,难怪生了一副弱不禁风得摸样。再譬如王员外家的王公子,堪称柳州城第一俊男,可那位王公子吃饭斯文的就跟他长相似得。
这些男人个个条件都好,也有不少媒婆上门来替秀才、王公子等人提过亲,全被柳九九给拒了;这要是日后成了亲,她做一桌子菜没人吃咋办?
她爹从小教育她,养男人就得养他的胃,至于为什么养男人的胃……柳九九的理解大概就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好手艺。
柳九九觉得邓琰挺好。
长得俊,能吃,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