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另一个我4(2 / 9)
凶手的身体有效的挡住了一部分,想必身上也沾着同样的痕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走出去。
遇到庸才,即使所有证据齐刷刷的摆在面前,就差最后一道排列组合的工序,也会遭到忽视,等同废物。然而遇到聪明人,即使一幅拼图就只留下一块,那个人也有本事拿着那仅有的一块,利用强大的逻辑思维和想象力描绘出整幅图全貌。
时夜正在审视案发现场,bill也在打量时夜,这一瞬间他心里有了定论,恐怕时夜就是那种聪明人。
阿坤的杀人瘾多年难愈,手法全凭心情、现场环境以及作案时间的长短,有时候杀人时间充裕,阿坤会将尸体解剖并摆好姿势,或是模仿曾经红极一时的变态杀人犯。
在阿坤这样的老手心里,杀人已经不是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一种享受,是艺术。而且为了有时间以更多的形式完成这样的艺术品,阿坤会事先做很久的功课,他会锁定一个目标,会跟踪这个人,会调查这个人的个人爱好兴趣、作息时间,甚至还会先一步到这个人的家里查探几次,将一切用得到的细节摸清。
也正是因为阿坤的这种事先谨慎部署的习惯,前一晚他的“即兴创作”才会打破bill的步调,也正是因为如此冒险,多年来头一次出现了目击者。
只是此时此刻在bill眼中,那目击者已经瞬间成为第二危险……
bill迈开腿果断的走到池边,就站在那块干净的地方,蹲下身,看了一眼伤口,再抬眼时正对上时夜的目光。
两个人同时笑了。
bill说道:“谋杀。手术刀。”
时夜:“借刀杀人,嫁祸,三家人都逃不掉嫌疑。”
这句话令bill暂时松了口气。他默默垂眼,这样想着,显然在上了电子锁的主卧室里下手,多半会来自熟悉主人家的凶徒,而且有嫁祸嫌疑。
如果就这个方向查下去,应该不会想到阿坤。
***
这之后半天就是水泄不通的盘问,这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前一晚光是在宴请名单上出现的宾客就不下一百人,而且大多数人喝高了宿醉到第二天,对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准确来去时间,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都是一头雾水,前言不搭后语,这直接增加了警方的工作量。
相比这些人,bill却准确的记住自己的时间表,只是悄悄擦掉了上楼的小插曲,而且就自己为何将时间记得如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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