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另一个我 5(7 / 15)
时夜将“方彤”和“凶手”之间连上直线,并标注箭头。
樊小余提出问题:“也有可能方彤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没有发生命案。她临走前无意间落下这枚戒指。”
时夜笑道:“确实有这种可能,如果不是这份供词,我也不敢肯定。”
时夜将资料的最后面的一张供词抽了出来,指给樊小余看:“你看,这里有两个宾客称,命案当晚到达Party时,正好一个女人从里面冲出来,因为她形色慌乱,还把手里的包撞在地上,化妆品和身份证一起掉出来,其中一个宾客捡起来还给她,因此看到她的名字叫方彤。这个时间,正好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段相近,也就是说方彤一定是看到了凶手正在行凶才会吓得逃跑。如果她早一步到,Lili Ai正在浴室里泡红酒浴,这不吻合方彤受到惊吓的心理活动,如果晚一步到,凶手已经得逞,那么方彤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尖叫,同时喊人过来。”
隔了一秒,时夜在“方彤”指向“凶手”的箭头线上端,写下“目击者”三个字。
樊小余盯着那几个字,说:“那你说,凶手有没有看到方彤呢?”
时夜:“如果看到了,现在凶手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到这份宾客名单,找到方彤的地址。不过有意思的是,刚才助手送资料来时告诉我,大猫家门前监控录像的副本不见了。原本警方拿走了一份,副本交给律师团方便查询,但现在,竟然不翼而飞了。”
不见了?
樊小余不仅陷入沉思。
能拿到副本的人并不多,或者说知道她让助手复刻一版并交给律师保存的人并不多,都是自己人,也就是说,凶手要么就在这些人当中,要么就是认识的。
与此同时,时夜在“Lili Ai”的名字旁边画下两个问号。
停顿片刻,他拿着笔点着第一个问号,说:“警方最初之所以第一个怀疑大猫,是因为Lili Ai死在大猫的卧室里。这个疑点明显存在逻辑矛盾。首先,假设Lili Ai等候的男人是大猫,可她死在浴池里时,大猫正在一楼舞厅,明显一时半刻是上不了楼的,那么Lili Ai为什么要空等。其次,假设Lili Ai是和另外一个男人约定了时间,那么为什么两人要约在大猫的主卧里,按理说Lili Ai是受大猫雇佣的Party策划师,她哪来的胆子在主人房和男人苟且?”
说到这里时夜可以顿住,目光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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