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部分(6 / 6)
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