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涂鸦杀手(4 / 5)
涂鸦,就如前面说的,所对应的犯罪动机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更偏向于凶手是以劫财为作案首要目的;后者则表明凶手意在杀人,劫财只不过是用来混淆警方办案方向的举动。
接着韩印细致地审阅了法证报告和案情记录中对犯罪手法的描绘,可以看出凶手每每在勒死受害人之后,都要附加一个割喉的举动,这在普通人眼里纯属多此一举,也就是说它不属于犯罪惯技,而是一个标记行为,应该从心理需求层面来解读它的意义,或许割喉动作映射的是凶手某段刻骨铭心的悲惨经历。至于犯罪手法有变化,可能跟凶手的心态和犯罪现场环境的制约有关——首起犯罪,凶手还未形成相对成熟的犯罪模式,他把受害人控制住,或许是企图通过折磨他获取银行卡的密码,不过最终又可能是出于安全的考虑,放弃了相关提取,所以随后的案件干脆跳过对银行卡的企图,也就没必要再执行虐待的行径。
而案发现场的状况,除首个现场属抛尸之外,其余的均为第一犯罪现场,分别为:二号案件,发生在一个高档网吧的后巷,时间是6月4日夜里11点左右,因为那网吧是禁烟的,所以受害人是在上网游戏间隙跑到后巷抽烟的时候遇害的;三号案件,发生在一个街边的公厕里,时间是6月19日晚8点左右,当时受害人的车还停在街边,估计是突然尿急,然后下车上厕所时遇害;四号案件,发生在一个无人看管的露天停车场中,这个停车场紧邻该受害人居住的高档社区,因为小区里车位满了,所以包括受害人在内的一些居民便把车停到小区外,他具体的遇害时间是在6月28日凌晨一点;五号案件,发生在一个老旧的住宅社区内,时间是7月7日凌晨两点左右,受害人当时是在离开一个女性朋友的住所后遭到劫杀的。总体来看,凶手要么是跟踪作案,要么是采取伏击的方式。
如果只针对方位来分析,可以看到凶手作案没有一个特别集中的区域,整个市区东南西北各方向都涉及了,究其用意,恐怕一方面是为了选择没有摄像监控的区域,另一方面可能意在干扰警方对他本人日常活动方位的判断。不过,这只是从受害人系“随机目标”这个层面来说的,如果是“刻意选择的目标”,那有关方位的分析就另当别论了。当然,就这样一个大范围的作案,而且凶手又似乎非常熟悉地形地貌,可以推断他是本地常住人口,且拥有一辆汽车……
接下来韩印要集中研究一下受害人:
受害人都是本地人,年龄自19岁到28岁不等,家庭条件相当优越,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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