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解离人格(6 / 7)
尸体残骸,意识到那是来自人体的,是当时年仅8岁的小女孩丁昕。可以想象,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人生经历,也直接导致了她患上“PTSD”。而儿童PTSD的症状,一开始并没有成人那样明显,往往容易被家长忽略,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当这种症状持续到成年之后,便会导致焦虑症、边缘性人格障碍、解离性人格等精神顽疾。
如顾菲菲推测的那样,丁昕正是患有解离性人格——多重人格。在顾菲菲对丁昕进行催眠后发现,她人格中除了本格之外还有三种人格:分别是“尹爱君”“杀人者”“告密者”,丁昕的本格是知道她们的存在的,但对她们所做的事情并不是太了解。
1996年1月18日,当母亲沈秀兰提着一个深色旅行袋回家时,8岁的女儿丁昕正在客厅里陪心爱的小黄狗玩耍。母亲告诉她,包里有肉片,是给小黄吃的。丁昕等不及,自己拉开了旅行包拉链,她看到了一包血色模糊的碎肉,她伸手进去摸了一把,结果摸出一根人的手指。
此后,旅行袋中的碎肉和那根手指,便每天出现在丁昕的梦中,渐渐成为她的梦魇,而她也开始沉溺于打探碎尸案的所有细节,由此知道了旅行袋中的碎肉叫尹爱君。于是,当她无法承受碎肉和手指的画面在脑海中反复出现时,她需要一个“活着的尹爱君”,来将她发现碎肉和手指的事实变成一种假象。
这次分裂大概在她17岁时,每当“丁昕”转换成“尹爱君”,她便会模仿外界传说中尹爱君的穿着和打扮,出现在尹爱君生前曾经出现的地方。而随着2008年她也考入古都大学中文系后,所谓的冤魂便自然会出现在尹爱君的宿舍之中。另外,据她父母回忆,在2010年8月左右,丁昕曾失踪两天,回来后他们在她口袋里发现一张由Q市返回J市的长途汽车票,但丁昕对自己去过哪儿,做过什么,一概不知。
大概五年前,丁昕最亲密的伙伴、陪伴她多年的小黄狗,被邻居不小心骑摩托车撞死了。当时,她亲眼目睹了惨剧,前所未有的愤怒和怨恨,让她产生杀死邻居的欲望。由于先前已经有过分裂经历,所以这一次她的人格中相对容易地就又分裂出一个“杀人犯”,来处理她的犯罪冲动。在“杀人犯”的人格中,就认为邻居已经被她杀死了,而杀人的整个过程,是从“本格”中唯一对杀人案的记忆复制过来的——她杀死邻居,把他肢解了,把尸体碎块装到一个深色的旅行袋中,扔到了华北路“大垃圾箱”前面。于是,当“丁昕”转换成“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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