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五章 书生之死(2 / 5)
需要耗费极大的力气,他更喜欢灵巧一些的直刀,这或许也与他的性子有关。
虽然用直刀而非长枪,但他能够进入岳飞的营团,也足见其勇武,再者,从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变成如今岳飞麾下的精锐,能够做到这一的,又有多少?
他看着杨再兴的背影,紧紧跟着杨再兴的后面,替杨再兴掩杀后方的敌人。
作为护卫亲兵,往往是最危险的,但如果你能够碰到一名足够骁勇的主将,那么你就是最幸运的。
很显然,碰上杨再兴,他们这些亲卫是幸运的,因为杨再兴长枪所到之处,无人能敌!
他见过岳飞的本事,见过杨挺徐宁宗储韩世忠甚至张宪等人的本事,这些人无一不是勇猛过人,但要万夫莫敌之勇,杜玦认为只有杨再兴能够担起这个头衔!
他看到完颜宗翰被杨再兴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看着杨再兴杀入敌阵如饿虎扑羊,看着他用铁枪砸烂女真人的脑袋,甚至用枪尾捅死一名女真骑士!
他看着杨再兴落马步战,仍旧所向披靡,看着他斩掉马腿,夹住敌人的长枪,将敌人狠狠掼死在地上!
鲜血不断喷涌在他的脸上,他的铜盔早已不知遗落到何处,长发披散开来,遮挡他的视线。
往常总念叨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毁之类的杜玦,果断将头发切了下来。
因为他知道,长发遮挡视线,在乱战之中是多么危险的事情,他可不愿意为一撮头发而命丧沙场。
为了能够活下来,他抛弃了读书人所有的“礼义廉耻”,为了活下来,他可以不要什么狗屁文人的气节。
他看到杨再兴挑落一名骑士,当即冲上去,一刀将那落马的骑士斩首。
身边的亲卫气势如虹,跟着杨再兴杀入战阵之中,那熟悉的气味涌入鼻腔,是鲜血的甜腻,是战马的腥臊,是战死者便溺失禁的恶臭,他们需要拼死,需要在肮脏的地面上摸爬滚打,有时候一脚踩在死者的头脸上,能将面皮踩开半边。
这种种回忆早已被他选择性地遗忘,他的眼中只有那染血的背影,只有那猎猎的角旗!
杜玦的刀没有太多的招式,直来直往,都是军中常用的套路,讲求杀伤,不拘一格,他的左手还有一面盾,这些都是落马步战才用到的东西,那的盾牌,便是维系他性命的最后壁垒。
杨再兴的勇猛毋庸置疑,双方骑军对冲之后,杨再兴是第一个杀透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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