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4)
跟我没关系了?”
“好啦,好啦,不就说句话,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明状况的何小雅挤在我们中间,为我们双方严肃的对话缓解:“顾哥,你一个男人,大度点嘛。”
而我继续瞪着林秋落,于是她妥协,有些气馁:“我爸活得好好的,他说我爸要完了,你说他脑子是不是有病。”
“就这些?”
“那你以为还有什么?我跟他旧情复发?”这个我倒是不怎么关心。
那就把这个毫无味道的争执放到一边吧,我们又回到了今天早晨的好心情。
我们找着共进午餐的地方,何小雅完全是一个一分钟不说话,就会闲出病来的人。没有话题,都会挑些刺来说。
比如,这家餐厅什么地方怎么不好,那家饭店怎么不行,以至于我们吃个饭,光找地方就花了一个钟,且还未找到落脚地。以至于我和林秋落都有些不耐烦。
于是林秋落就抱怨:“带上你来,就开始后悔,麻烦你何大小姐嘴巴能不能别这么刁。”
“干嘛,嫌我当灯泡烦呀。”何小雅做着怪腔:“原来某人也是重色轻友的类型哦。”
“讨打。”
“本来就是嘛。”她们俩在车前排互相挠对方痒痒,引来他们互相发自心底的欢快,惹来车子差点追尾,惹得我一头汗水和向往。我何时也这样笑过?
两个神经嘻哈驾车,比醉酒驾车好不了多少,我们被交警拦了下来。测酒精,扣分,罚款说得都是井井有条,结果被何小雅一个电话,弄得两位坚守职操的警察叔叔,赔不是。然后她们俩又嘻嘻哈哈地开车走了。
两个小时过去了,我们依然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城市的街道走着迷宫。她们俩终于消停下来,没力量继续打闹下去。
林秋落:“我说大小姐,你到底要吃什么?”
“我想想…。”何小雅终于没那么活泼了。
“那你慢慢想,想好了我们再走。”林秋落把车子靠边停下。
“顾哥,你介绍个地方吧。”何小雅扭头问我。
而我只能摇头:“我哪有什么地方可去。”于是她继续想。
我便透过车窗,外面是一排排饭馆,他们吸引顾客的方式,只有一副对联。‘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此味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等等,如此俗不可耐的对联,但却很有吸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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