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3 / 3)
我人生最努力的一件事,估计就是活着。不管白活,还是有意义,我始终都努力过,这样就好。为了以后的努力,我慷慨激昂:“嗯,放心吧!你们不会看走眼的,我会证明给所有人看,顾子浩是超厉害的。”
“哈哈哈…顾哥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何小雅笑得很开心,舔着冰淇淋。
我继续编写美丽的谎言:“不过,我觉得在学习时间,应该适当给对方一些惊喜,才不会让这场爱情感到无聊寂寞。所以,我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是去买玉石,以表我的决心。”
何小雅大方的说:“那我陪你去选,钱我来付。”
我急忙阻止:“不,不用了,钱你可以借给我,我努力赚钱还你,这样也算是一种动力。”
她还是很大方:“那就走吧!”
我阻拦:“不,不,我觉得还是我自己去比较好,你要前脚陪我去买,后脚没准就打电话告诉你秋落姐了,那样就不算惊喜了。”
她略有所思,点点头:“那好吧,不过我现金没有那么多。”
我急忙追问:“哪有多少?”
何小雅翻了一下自己的挎包,道:“才2000多点。”
我疑问:“这够了吧。”
“买块差的还差不多,好的玉石都要上万呢!”她说。
一块石头都卖这么贵,记得上次我有看过一次电视,一个死人用过的瓶子,一家伙用一千万买回来。看来与时共进的社会,人越来越不值钱了。其实我很疑惑买个死人用过的瓶子回去,除了增加晦气,还能干什么?我还不如买几个人回去伺候着。
除了女人,其他什么都不懂欣赏的我,只能继续行骗:“其实只要是玉石,比普通石头体面点就行,关键在于它的意义何在,不是吗?”
我用一些虚无的价值观,来骗取一个刚刚还鼓励我的女生,这如此可耻的事,我居然做了。还做得那样的光明磊落。
人世间的犯罪基础,应该是欺骗自己。明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却还在找一些片面之词来搪塞内心的缺陷,说服自己是对的,去做吧!做过之后,当那些片面之词消失,就开始悔恨。
人们始终要给即将做的事找各种各样的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