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L:楼主喜欢同班同学。 (12)(18 / 24)
的。顾徵试探性地掰开她的手,试图拿走那瓶红酒,安溪不让,抱得更紧了,大眼睛忽闪着,不安又迟钝地瞪着他。
顾徵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安小溪,你居然偷喝酒!什么时候喝的?”
安溪缓慢地眨了一下眼,咯咯笑了两声,说:“吃饭的时候,偷喝的。不好喝,好喝,还要喝!”她双手捧起怀里的红酒,向顾徵展示了一下,强调,“还要喝!”
吃饭时候偷喝的酒,到现在酒气才发出来,变成小醉鬼。真真没有比她更迟钝的人了!
顾徵就说,怎么她刚回来的表现那么怪,还自己捏自己的脸?原来是喝醉了!
见安溪把红酒捧给他,顾徵赶紧想从她手上拿走红酒,但小醉鬼机灵得很,见他不像要给她开酒的,立刻手一缩,重新抱住红酒,不给。
顾徵拿她没有半点办法。不能和小醉鬼讲道理,也不能硬抢她的东西,只能先帮她包扎伤口。
开酒器砸出的伤口不大,但在渗血,红红的一小块在白嫩的脚上尤其刺眼。顾徵捧起安溪的脚放在腿上,先用消毒.药水涂伤口。安溪吃痛,下意识地蹬了他一下,正好蹬在他的大腿内侧。
顾徵惊出一身汗!只差一点点,她就蹬中他的……
“安溪,你给我老实点。”顾徵警告地瞪了她一眼。
安溪似乎有些委屈,扁了扁嘴,但当真不敢动了,老老实实让顾徵包好伤口,乖得不得了。
顾徵克制地把安溪的脚放回沙发上,问:“还痛不痛?”
“痛。”安溪可怜兮兮地蹙着眉。
顾徵哄道:“待会儿就不痛了。回去睡觉好不好?”
“不好,要喝酒。”安溪很认真说,“痛,要吹吹。”她腿儿一伸,又把白生生的小脚搁顾徵腿上。
顾徵:“……”
一瞬间,快满十六岁的小男生脑里飞快闪过各种带着强烈侵略性的念头,但最终,理智和爱护占据上风。
他忍耐地、装模作样地吹了吹安溪的脚背,意味不明问:“还痛不痛?”
如果她再不依不饶,就别怪他让她“痛”了!
不过,安溪的小动物直觉在酒醉的情况下依然有用。仿佛察觉到危险,她把脚缩回去,又呆又乖地摇头说:“吹吹就不痛了。”
顾徵说不上高兴还是失望,哼了哼:“不睡觉是吧?那我们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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