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4 / 4)
磨过大阿哥,抱着儿子到芷萱家里来聊天。
胖小子今年已经三岁了,他那个要求完美的爹,已经在生日过后给他开蒙。大福晋来的时候,他正在炕桌上描红。圆圆的小脸板着,小小的眉头皱着,若是脸上少几道墨汁的话,想必这个表情就很及格了。
“弟妹,咱们天佑可聪明,这字儿写得可真好。”大福晋把儿子放在炕上,看了看胖小子的字儿,笑着夸赞道。
胖小子没有受到糖衣炮弹的影响,依然一笔一画的写着,直到一页纸写完,才抬头跟大福晋咧嘴一笑,“大伯母,我的字儿写得真好吗?”
“好。”大福晋伸手摸摸胖小子的秃脑门,笑着道。
胖小子一听,眼睛立马就亮了起来,黑黑的小爪子抓上大福晋的手,“大伯母,我的字儿这么好,你打算花多少银子买?”
什么!大福晋整个人都僵住了,她刚才是不是幻听了?
“大伯母,天佑知道自己的字儿还不行,也不要你很多钱,这个镯子就行。”胖小子细长的眼睛,努力瞪得大大的,冲着大福晋一眨一眨的卖萌。
“臭小子,你别丢人了,看看你那比蛛蛛爬好不了多少的字儿,还能值一个玉镯子!我看还不如豆子印得猫爪印儿好看呢,快描你的红去。”芷萱坐在一边正抱着大阿哥的儿子逗着玩,听到儿子的话,柳眉倒竖,凤眼圆睁,恨恨的瞪向胖小子。
胖小子被他娘打击了,小脑袋立刻就耷拉下来,没精打彩的去拿笔,打算接着描。他这幅仿佛落了水的小狗的样子,看得大福晋有点心疼。她笑着摘下手腕上的镯子递给胖小子,嘴里还装大方,“不就一个镯子,值什么,全当哄孩子高兴了。天佑,好好写,这幅字大伯母买了。”其时好心疼,这是我老公前段日子刚拿回来的,贵着呢。
“真的吗?谢谢大伯母,天佑一定会好好写的。”胖小子一下之就笑开了,他郑重的提笔,然后又抬起头来,“大伯母,您只打算买一幅吗?”
在胖小子纯洁的笑脸里,大福晋抱着儿子仓皇而逃,她身上贵重一点的首饰都被用来买字儿了。最可怕的是,还是她心甘情愿的。抱着儿子回到家大福晋才发现,走得太急,首饰买的字儿,都落在乾东三所了!天呐,今天又赔了!
作者有话要说:姑娘们,俺依然在加班,明天如果晚上十点不更新,大家就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