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罗生门二(2 / 4)
密签了分居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超过两年,视为感情破裂,会判离婚。
林大郎觉得,分居可以让林母远离丈夫的伤害。同时,两年时间也可以看清一个人是否真的有改变。到时候再离婚也不迟,如果林母上了法庭和林二郎打离婚官司,按照法庭以往的离婚判例,一审的话,即使有家暴证据,一般很难判离婚,没办法,我国法律现状就是如此。
这场离婚争夺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官司可能打两年都未必有结果,还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如先和平分居。
按照分居协议,林二郎搬出家里,不准私自回去见妻子和孩子,见面时必须有林大郎在场,以保护林母不再受家暴伤害。
签协议的时候,此地煤矿把智障残疾人当奴隶,并“转运”到外省的恶劣行为引起了媒体的注意,甚至有警方卧底,去火车站等地假装智障,被人“拐骗”到煤矿当奴隶,以收集证据的风声。
林二郎害怕了,反正和妻子分居,干脆卖了煤矿,套现带着团队转战海外,第一站就是菲律宾,这里的铜矿质优价廉,林氏矿业业绩飞升。
当初分居时,为了防止林二郎转移财产,在林大郎的监督下,林母占着林氏矿业一半的股份。
林二郎当年下海创业的本钱,是林母去夜总会赶场赚的血汗钱,林母占一半股份是合情合理的。
如此一来,即使两年后夫妻正式离婚,林母和林焰的利益也有保障。
这两年里,林二郎回国见了妻儿几次面,每一次都带着一车的礼物,诚心悔过,求妻子原谅。
年幼的林焰对父亲的暴戾变态一无所知,在他的印象中,父亲就是个随时会变出各种进口礼物和零食的哆啦A梦,是个愿意陪他踢足球,带着他吃肯德基等等垃圾食品的好人。
父子关系十分融洽,因而在外人眼里,林二郎出国经商两年,身边一直没有新女人、养小三,稍有闲暇就飞回国陪妻儿,简直是个好好先生。
甚至连林母冰封的心都融化了,以为丈夫真的知道错了,她渐渐放下警惕,放下了离婚的想法。
林大郎也以为弟弟会和弟媳破镜重圆。
然而,他们都低估了林二郎的心机。林二郎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是为了麻痹林大郎和妻子。
因为,林二郎既想要保持好好先生的人设,也要保全财产——公司的钱都是他赚的,凭什么要分给贱女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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