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边陲(4 / 5)
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埙声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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