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回忆杀.金丝雀吃了猫(4 / 20)
也知道害羞了,“见到他时,我会告诉他,不管是不是有目的接近我,我都不怪他,我……和他依然是……是好朋友。”
好朋友?
不仅仅是想当好朋友吧,宋猷烈那张漂亮脸蛋才是终极目标吧。
“这里距离最后一班车还不到半个小时时间。”好心提醒。
好学生固执得很:“我必须见到宋猷烈。”
“你要是搭不上最后一班车你妈妈会很担心的。”冷冷说。
来之前已经和妈妈打过招呼了,鲜于瞳如是告知。
丢下一句“那你爱在这里站多久就站多久吧。”戈樾琇脚步匆忙。
再继续面对鲜于瞳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对她下手,比如说把她丟到喷泉去,再比如把她当成沙发靠垫,狠狠朝她身上踹几脚。
数十步。
从背后传来:
“我必须见到宋猷有烈。”
自以为是的傻子。
加快脚步。
“不然你告诉我宋猷烈在哪里,只要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都可以把他找出来。”
我都可以把他找出来?咸鱼头哪来的自信。
停下脚步。
名字让人倒胃口,行为也让人倒胃口:每天攒34美分一个月下来就可以给妈妈做一顿大餐,然后再感叹世界是那么的美好。
转身,回走的脚步是慢悠悠的。
慢悠悠停在鲜于瞳面前。
手慢悠悠往前一指,调整,手指对准半山腰的一处白色建筑,那是提供给登山者的歇脚点,她之前陪戈鸿煊登山时去过一次。
指着半山腰的白色建筑,和鲜于瞳说宋猷烈就在那里。
“啊?”
“之前我和你说过,我爸爸对宋猷烈要求很严格。”
鲜于瞳点头。
为什么宋猷烈会在那个白色建筑里呢?
“那是因为他成绩考砸了;那是因为他离家出走了;那是因为他交了不该交的朋友。”如是告知鲜于瞳。
说到“他交了不该交的朋友”时目光牢牢锁定在鲜于瞳的脸上。
这次,鲜于瞳不敢迎视她的目光。
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阴暗面,当那个身上有着诸多光环的漂亮男孩某天和她有了交集,为了能留住他竭尽全力,比如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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