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5)
着急了。
麻麻的气味越来越淡了,它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寻得到。
街上来来往往的物种很多,一个个的,气味都很冲,而且还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它。
弄得它跟丑不拉几的猴子一样。
它才不是候!它比候好看多了!
二狗子不去理会周边的奇怪目光,专心致志地东闻闻,西嗅嗅,努力寻找着麻麻的气息。
老天不负苦心狗,终于又让它找到了麻麻的气息。
二狗子顺着气息,一路来到了幽静的小巷。
变成跟麻麻一样奇怪的物种后,身体就变得好弱,它不过找了半天,爪子上就磨出了血来,还有脑袋上,稍微不注意,磕到碰到了,不是鼓起一个大包,就是见了血。
弱爆了。
跟它矫健英武的身体根本没法比。
二狗子嫌弃着身体,用小前爪去推门。
它能感觉得到,麻麻就在这个院子里面!
与此同时,被顾星河搂得紧紧的秦衍,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
此时夜色当空,一轮明月如锦缎,银光倾泻而下,将窗外照得如雪花般斑白。
是他的“身体”找过来了。
顾章则没有回相府,在隔壁的偏院睡下了,丫鬟和婆子住在一屋,周围都是静悄悄的,只有大门处,不断传来指甲划着房门的声音。
顾星河买的侍卫起来了。
这个侍卫是退伍的军人,叫余昆。
穷当兵的,穷当兵的,当兵的就没有有钱的,在战场上受伤,瞎了一只眼睛,被遣回了老家。
父母已经老去,只剩下他孤零零的,连个媳妇儿都没有讨到。
军队里给的抚养金都吃多久?没办法,只能给人看家护院。
别人看他脸上有伤疤,又瞎了眼睛,不肯要他,价格一压再压,也没人把他领走。
顾星河倒是不嫌弃他又瞎,脸上又有疤,上下打量他几眼,就把他留下了。
余昆听到动静,披衣起来,往里院瞧了一眼,低头想了一会儿,走向大门处。
刚走没两步,忽然停了下来,侧身回头,瞧见了顾星河养的狼崽子。
小东西精神得很,幽蓝的眼睛映着月光,慢慢地从里院走出来,跟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似的。
这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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