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4 / 5)
懦弱,我始终不能猜透,为何人生,淡泊。
风雨之后,无所谓拥有,萍水相逢,你却给我那么多。你挡住寒冬,温暖只保留给我,风霜寂寞,凋落,在你的怀中。
人生风景在游走,每当孤独我回首,你的爱总在不远地方等着我。
岁月如流在穿梭,喜怒哀乐我深锁,只因有你,在天涯尽头等着我。
任参一边唱,晓翠就一边哭,随着她的音调,晓翠渐渐哭出声音,伏在她身上,埋着头,肩膀跟着抖。
等到第二天任参醒来时,晓翠早就收拾好了,她冲着任参笑了笑,把任参昨天穿的衣服洗好晾在窗户上就出了门。
任参看到桌子上摆着的早餐,还有水池边一如昨晚挤好的牙膏,眼睛里黯了黯,默默接受着一切。
一到片场,就看到一堆人围着桌子,有站着的有坐着的,一个个专心致志地盯着本子不知道在干什么。
任参一脸莫名其妙,“什么情况这是?都干嘛呢?”
孙兰从桌子上抬起头,鄙视地撇撇嘴,“你不是安排了个情书的镜头么?情书呢?不得人写啊!”
任参听完一乐,“诶呦,写的怎么样儿?来给我看看。”
结果一看任参就无奈了,一堆过早进入社会大学的糙老爷们儿,额外有几个大学毕业小青年,外加孙兰跟晓翠,写出来的字要不太秀气,要不就太糙,一笔一画的,太工整。
“有会行草的么?这王啊,他虽然是个变态,但他同样是个具有艺术细胞才华横溢的变态。老话不说字是一个人的脸么,他的字得霸气,得透出他性格里的癫狂来!”
“你来示范一个,你不是会毛笔字么,你自己写。”孙兰说。
任参一想也是,她的剧本她当然知道要什么感觉。大马金刀往板凳儿上一坐,摆开架子,就开始写了。
龙腾正好这时候进来,剧组里的人都知道他是金主,对他挺客气。龙腾悄没声儿地站在任参身后,看到她那一手“好字”,脸就绿了一半儿,抱起膀子闲闲道:“任导儿这一手字,真是…”
“真是什么?”任参回头斜了他一眼。
众人闻言纷纷好奇地凑上前想要一观其风采,龙腾叉开腿,斜斜靠在任参的椅子上,慢悠悠说:“真是丑得堪称一绝啊!”
任参一听就不乐意了,虽然她这硬笔字写得确实不咋地,但有这么损人的么?一堆人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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