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二十七:迷失1(2 / 4)
陈……安巧?
哦,陈安巧。
她以前的名字,是陈丽。
那是遥远的,十年前吧。
我和她是初二的时候开始认识的,我是三班,她是四班,我在四楼,她在三楼,原本应该不会有太多交集。
但是我们初中有晚自习,学校规定成绩在班级前百分之五十的同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晚上留校三节课进行晚自习。
我成绩不错,家里又太无聊,就留校参加晚自习了。
晚上值班的老师不多,每个班多的就二十几个同学,少的不过十个,因此就让两个班的学生集中到一个教室晚自习。
于是,三班和四班,就这样在周一到周四的晚上在一起了。
陈丽坐在我旁边。
我常常在想,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好感,需要什么进行作用呢?
应该是,笑容吧。
或者更准确些,是那双含笑的眼睛吧。
陈丽的眼睛好美,美到会说话……
那个晚上,三班和四班第一次“结合”的晚上,她坐在我旁边做题,思索之时,会不自觉的拿起自己的笔在指尖转动。
太神奇了,那支笔像是在她指尖活了过来,在那只白皙纤细的手手中游刃窜动。
我想学。
“啪嗒”一声,我的笔掉到了桌面上,余光所见之处,她在看着我笑,在意着我的笨拙。
美目流转我心间。
接下来的时刻,陈丽像是故意做给我看似的,放慢动作,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转笔的动作。
我心有灵犀般学着。
我越来越熟练,那支笔在我指尖跳跃的越来越快。
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
晚自习结束了,一段感情却萌发了……
“陈安巧的闺蜜称,你和陈安巧认识十年了,从初中到大学都是同学。大一的时候,你们确立关系成为男女朋友,一直很恩爱。但是在一年前,去年的十月十三号,从那时起,你开始将她囚禁起来……”
唉,现在的警察啊,为什么喜欢一遍又一遍的复述案情呢?像是讲了就很有成就感似的。
这个社会,还能有多少人关心过程啊?只看一眼结果,其他的,自己脑补想要的剧情不就行了?
不过,其实我也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