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2 / 3)
,哪有钱打电话或者回去一趟?有毛不讲秃子,就算有打电话的钱,找个公用电话亭至少要我跑二十分钟,小花再去找电话亭接至少也需要三十分钟。
写信也是一种方式,可买邮票也需要钱呐,那时外埠邮资大概是四角,这够得上我全家一天的菜钱了,所以,写信也是种奢侈的行为。
当我若干年后明白“爱”的真谛时,才发现我所找的这些理由都是出自人渣之口,总结出来,与小花的隔绝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内心的“遗情别恋”。
当我若干年后明白“诗”的起因时,才发现我所谓的写诗都是出自人渣之口,总结出来,与“诗”的亲近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内心的“龌龊想法”。
因为,对小花的淡忘和对诗的热情,完全是因为有李雪的存在。
暗恋一个人最好的宣泄方式除了写日记就是写诗。我十多岁就开始写诗,里面充斥着大量的诸如“夜晚”、“孤独”、“人生”、“背影”、“马尾”、“微笑”等暧昧词语。女主角多用“她”来代替,一般人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用时髦的话说,这也可以算是隐私写作吧!
我准备来个投石问路,为了让李雪知道我的心思,我请她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张平帮忙。我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拿出二角钱,请张平吃了八分钱一个的烧饼,又用剩下的一角二分钱买了十二张画片贿赂他,终于让他答应帮我这个忙。
我坐在他们后面,看见张平拿我的诗集在李雪的面前晃来晃去,她好象无动于衷,只见张平掏出两张漂亮的糖纸塞给她,李雪这才笑眯眯的瞟了诗集一眼,继而拿进抽屉里津津有味的读着。我紧张的似乎舌头哆嗦眼睛迷糊耳朵失聪,不知李雪看过有什么想法,是正中她下怀,还是让她恶心得要吐?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抬起她的玉手在我的诗集里奋笔疾书题字画押。
我的脸倏地就红了起来。
换回那本诗集我又用了二角钱请张平吃早点喝豆浆,这一去一回花费了我四角钱,着实让我心疼了一把。四角钱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呢?用现在的物价换算,相当于现在的四块钱——对于一个穷学生而言,这四块钱无异于割了我身上一块肉,还是最值钱的“座子肉”。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诗集,那行娟秀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你能从这字体上联想到写字人是多么地冰清玉洁,也可以猜测出她的冰雪聪明,还有她的背影就跟这字体一样飘逸、秀美。对于一个大白天都可以做梦的少年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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