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2 / 3)
余学乐器,联欢会上演奏起来特别拉风。我羡慕死了,也和家长吵着想学钢琴,发誓长大要当钢琴家。琴买回来后就真的日夜苦练,费心钻研过各种和弦,在学校的舞台上风光一时,被掌声簇拥,像个王子。可惜后来考过10级后就荒废了,现在再看到熟悉的黑白琴键,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
现在想想,那时我并非真心爱钢琴,而只是迷恋成为王子的感觉。
傅平秋不在房间里,我在厨房找到了他,看见男人围着个围裙,在规规矩矩地择菜。他曾说过,他回家的时候会包揽所有的家务,让老人舒舒服服地过年。
晚上和傅平秋的家人一起吃饭,大部分场合我都安静地听着。不过他们所谈的过往,倒是有一些颠覆了我的常识……假如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随性。
傅平秋的父母是文化大革命那一代的知青,被发配到四川下乡,两人是北京同乡,很自然地相识并坠入爱河。文革结束后,他们有两个选择,一是留在成都,二是回北京。实际上他的父母更愿意居住在安逸的成都,但考虑过后,他们毅然决定回北京:为了给他们的儿子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于是二老一直在北京抚养傅平秋到成年,有了稳定的工作,这时候他们就已经在打着搬去成都的算盘了。
“诶?这样吗……可你们两位老人单独搬去那么远,也很不方便吧。”我说。
“不就搬个家,多大事儿啊?”傅老乐呵呵地说。
“没事,搬就搬吧,他们能照顾好自己就行。”傅平秋也附和道。
换成我,我的家人肯定就一辈子住上海了,他们可欢喜上海了,绝对不可能老了丢下子女突然搬去别的城市住……更何况内陆那么偏远的地方了。
我虽然不太会做饭,洗碗还是会的。饭后,我主动帮着他的父母收拾好碗筷,在厨房刷起碗。快要弄好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悠扬的钢琴声,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钢琴曲,但那首旋律……竟然是无比的熟悉。
我飞快地收拾好剩下的碗筷,解下围裙就冲进了傅平秋的房间。
推开门,男人身形挺拔地端坐在古老的钢琴前,整齐梳起的刘海落下一缕隐藏在并不明朗的光线中,带着我琢磨不透的表情,修长好看的十指在琴键上游走难怪我一开始就注意到,他拥有一双弹钢琴的手。
令我惊诧的是,他弹的曲子并非古典名曲,反而是一首大部分90年代的人都听过的流行曲潘玮柏和弦子的《不得不爱》。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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