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3 / 4)
欢给人按身份、安罪名吗?那就狗咬狗,互相安罪名好了。
王思婉趁着最后几天,天天央着宋婶给自做豆角吃,无论是炒的还是焖的,用她的话说,那就是临走之前,想多吃点宋婶做的豆角
宋婶嘀咕着多买点肉给她吃,但王思婉就说要吃豆角,不止如此,看到宋婶有腌豆角,还让宋婶教她怎么腌。
宋婶琢磨着这孩子以前也没看出来喜欢吃豆角啊,怎么现在突然就爱上了呢。
不过她对王思婉向来是有求必应的,自然是王思婉说啥就是啥。
她哪里能猜到王思婉这是为了把空间里的豆角拿出来啊,因为她想在自己离开之前,让宋婶的身体变得更健康。
眼看着短短几天,宋婶的头发都变黑了不少,脸色红润透亮,她才放下心来。
不止她忙活着,宋婶这边也忙得不停,哪怕心里再不愿意思婉去下乡,但既然已成事实,孩子也要下去,她也拦不住,只好尽量给思婉多备点东西。
她做了不少酱放进罐子里,又做了不少耐放的烧饼,然后又给王思婉准备床盖这些东西。
临出发前两天,余学清又过来了一趟,告诉王思婉,他主动申请申请到她要去的公社。
但当她知道自己分配到秋水县的大义公社时,就明白了,玉灵所说的剧情,其实不会那么容易因为她就走偏的。
因为书中,余学清被分配的到的地方,也是大义公社。
她原本还想着,要如何说服余学清也下乡,毕竟他都有工作了,而王思婉因为她的到来又没有死成,对余学清的影响自然不够深刻。
但没想到,现在的余学清居然会主动要求下乡,不仅如此,还跟着她一起,去秋水县那么穷困的地方。
是的,穷困。想到书中的描述,王思婉就更不想去了,但没办法,该出发的日子还是来了。她也必须坐上列车出发。
这一年秋天,来自大晋朝,自小便不沾阳春水的王思婉,踏上了这个世界的知青之路。
火车启动的时候,月台上车上哭声震天,不久前还兴高采烈的人们仿佛才发现已经到了离别的时刻。
王思婉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她看着一位父亲拉着自己女儿从车上伸出来的手,一路小跑的跟着,苍老的面庞上布满了不舍和无奈的泪水。
不得不说,这一刻,她是震撼的。
原本一直游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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